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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6、企业的产品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中没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也没有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7、企业有较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8、各投产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能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核查时段内,未发生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也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鉴于以上情况,同意宏达股份通过环保核查。

  同时,对宏达股份提出如下环保要求:

  1、加强对企业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管理。

  2、建立完善的例行监测制度。

  特此函告。

  附件: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概况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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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省│ 现有生产能力 │投产时间│公司类型│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  │       │ 份 │        │    │    │        │
├──┼───────┼───┼────────┼────┼────┼────────┤
│ 1 │江苏宏达新材料│ 江苏 │高温硅橡胶14000 │ 1992 │ 母公司 │45000吨/年有机硅│
│  │ 股份有限公司 │   │吨/年,生胶15000│    │    │  改扩建项目  │
│  │       │   │  万吨/年   │    │    ├────────┤
│  │       │   │        │    │    │30000吨/年硅橡胶│
│  │       │   │        │    │    │  改扩建项目  │
│  │       │   │        │    │    ├────────┤
│  │       │   │        │    │    │研发中心(R&D) │
│  │       │   │        │    │    │项目      │
├──┼───────┼───┼────────┼────┼────┼────────┤
│ 2 │东莞新东方化工│ 广东 │高温硅橡胶10000 │ 2004 │控股子公│        │
│  │  有限公司  │   │   吨/年   │    │  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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