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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船民集散地无害化公厕建设项目管理方案和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一)基本原则。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渔船民集散地无害化公厕建设属于预防血吸虫病传播的环境干预措施,其目的在于使沿江、沿湖渔船民等流动人群的粪便得到无害化处理。
  1.无害化公厕建设类型为三格化粪池式。
  2.建造的厕所应符合《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试行)》的基本要求,并应正确使用和维护。
  (二)无害化公厕的组成。主要部分包括:
  1.外墙和屋顶的围护结构;
  2.厕室内设施:便器、排臭管、冲水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施,男厕内小便池;
  3.粪便处理设施:三格化粪池、进粪管、过粪管、粪池盖板;
  4.配套设施:供水设施、清洗池、洗手池。
  (三)材料要求。建造材料选择要求:选择的产品与材料应坚固耐用,有利于卫生清洁与环境保护。便器首选白色陶瓷制品,也可选用质量好的工程塑料材料制造的便器;使用水泥制件时,水泥应选择425#以上标号。建造材料必须是正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质量鉴定报告,并保留其复印件。
  (四)无害化公厕选址要求。
  1.要充分考虑附近渔船民的需求;
  2.要考虑潮汐水位变化,不宜被潮水淹没,地势较高,地基相对坚实;
  3.使用方便,容易到达;
  4.远离饮用水源。
  (五)设计与施工要求。
  1.蹲位数量:参考渔船民集散地船只数量、船只大小和是否在船上生活等情况,确定公厕规模。一般对5条船以上10条船以下的集散地可建2蹲位的无害化卫生公厕,超过10条船以上的集散地可建4蹲位的无害化卫生公厕,100条船以上的集散地可根据需求分段建设。
  2.化粪池容积:三格化粪池的有效容积应保证粪便在第一池贮存20天,第二池贮存10天,第三池贮存30天。2蹲位的公厕总容积不得小于4立方米,4蹲位的公厕不得小于6立方米,第一、二、三池的容积比例以2:1:3为宜,但第三池的容积根据清理周期长短可适当增加。化粪池深度:有效深度以1200mm-1500mm为宜,化粪池的上部应留有100mm-150mm的空间。
  3.过粪管:过粪管可用直径150mm-200mm的PVC管、陶管或水泥管。安装位置:过粪管应安装在三格化粪池的两堵隔墙上,与隔墙的水平夹角呈60°。其中第一池到第二池过粪管下端(即粪液进口)位置在第一池的下1/3处,上端在第二池距池顶150mm;第二池到第三池过粪管下端(即粪液进口)位置在第二池的下1/3或中部1/2处,上端在第三池距池顶150mm。为方便施工,可以采用倒L型过粪管,上下口位置不变。两根过粪管交错安装,以增加过粪距离。若化粪池的容积〉6立方米,可适当增加过粪管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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