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资发[2007]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国资监管信息化是
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的重大工程之一。大力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既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紧迫任务。
各级国资委成立以来,都相继开发建设了信息网络、信息网站、网上办公和业务管理系统,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做好国资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但从总体上看,全国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基础网络不健全,互联互通不畅;业务系统水平较低,应用和服务范围较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滞后,共享和对外公开程度不高;标准不统一,制度建设薄弱,存在安全隐患;缺少统筹规划,自成体系,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国资监管信息化水平与加强国资监管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国资监管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创新国资监管方式,强化综合监管,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则。
1.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国资监管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和核心业务应用,统一建立标准规范。按照分别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国资委分别落实建设任务和资金,分级负责做好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2.整合资源,实用高效。充分利用国家电子政务的网络基础,打破条块分割,整合各地已有的网络资源,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设经济实用的国资监管信息系统,避免重复建设,走低成本、高效益的信息化发展道路。
3.需求主导,分步实施。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必须紧密结合监管职责的需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分步实施。要重点抓好建设统一网络平台、建立标准、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和整合关系国资监管的核心业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