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进航天科研院所和企业改革。
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进科研院所和企业的改革,推动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科研院所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积极引导部分应用研究类及工程开发类科研院所向企业化转制;鼓励、支持和引导专业化重组,实现资源集中与优化资源配置。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航天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形成国际一流的大型航天企业。
5.完善航天投融资体制机制。
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航天科研、生产、商贸领域,逐步形成航天科技自主创新的风险投资机制,实现投融资渠道多元化;按照国家制定的税收激励等政策,鼓励航天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大自主研发投入。
6.促进航天技术交流与资源共享。
积极推动航天高技术成果向社会转化,带动高技术和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积极吸纳其他领域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进入航天领域。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在国家航天政策指导下,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航天活动。积极促进各类卫星的配合与协调,实现资源共享。
(八)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强航天先进文化建设。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以负责组织领导工作为主体的高级管理人才队伍、以学术技术带头人为主体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以职业资格在三级以上为主体的高级技能人才队伍。
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到“十一五”期末,航天科技工业从业人数总体稳定,其中科技人才占职工总量比例达到40%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占科技人才总量比例达到20%以上。
重点加强科技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及其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以型号总指挥和型号总设计师培养为重点,打造航天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在各重点领域都有3-5名国内知名领军人才。
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建立起具有航天特色、科学规范、充满活力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激励、监督和约束机制,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各类人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机制和环境,吸引、培养和稳定优秀人才。
加强航天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航天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基本形成高水平航天特色学科专业体系,持续培养和输送航天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继续教育基地,加强高技能人才和特有专业(工种)紧缺技能人才的培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各层次人才继续教育。
2.构建航天先进文化。
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核心,大力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积极宣传航天模范人物和优秀团队,增强航天人才献身航天事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使航天行业成为全社会最具吸引力的行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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