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空间技术发展,提高业务服务能力。
1.大力发展应用卫星。
提高各类应用卫星的性能和业务服务能力,加强试验卫星与业务卫星的有机衔接,确保卫星应用的连续性。
对地观测卫星。增加现有静止轨道气象业务卫星的数量,提高其性能与可靠性;研制、发射新一代极轨气象卫星和新一代静止轨道气象卫星,海洋水色卫星和海洋动力环境卫星,中巴地球资源卫星和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初步建成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开展新型地球资源卫星、新型气象卫星、新型海洋卫星、干涉合成孔径雷达卫星、重力场探测卫星、电磁地震监测卫星研究。加强对地观测卫星领域的顶层统筹规划和综合利用,初步形成全球、全天候、全天时、多谱段、不同分辨率、稳定运行的卫星对地观测体系。
通信广播卫星。进一步推动我国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系统工程,完成大容量地球静止轨道公用平台飞行验证,并进一步提高可靠性和产业化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国通信广播卫星平台系列。开展我国用于远程教育、远程医疗、应急移动通信的公益性卫星,宽带多媒体卫星,音频视频卫星的研究。
导航定位卫星。完善北斗导航试验系统,建成满足我国及周边地区用户需求的卫星导航系统,建立业务服务系统。
空间“育种”卫星。继续推进空间“育种”卫星工程,促进空间技术与农业育种技术的结合,扩大空间技术在农业科技领域的应用。
2.开发新技术试验卫星。
研制并发射新技术试验卫星,建立起有效快速的对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新应用领域进行飞行试验的“平台”,积极支持开展微小型卫星研制及技术试验。
3.实施航天产品高可靠、长寿命工程。
重点开展卫星通用产品可靠性改进与试验验证、设计与工艺定型、产品型谱研究等;提高现役应用卫星在轨使用寿命;开展现役运载火箭适应性改造,提高发射可靠性和适应性。
(五)积极拓展空间应用,提高航天产业发展能力。
1.完善产业链。
进一步完善卫星制造、发射服务、地面设备制造、卫星应用及运营服务的航天产业链。以卫星应用及运营服务业发展为重点,大力发展航天产业。加强卫星地面系统和应用系统关键设备的国产化开发,国产化率大幅提高。提高卫星地面设备及软件研制生产能力,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卫星地面系统和应用系统研发制造企业。
2.大力开展卫星对地观测应用。
进一步推动对地观测卫星在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区域和城乡规划、环保、减灾、地震、气象、交通、海洋、测绘等领域的业务应用。拓展卫星应用领域,积极构建基于国产卫星的若干重大业务运行应用系统。提高卫星业务测控能力;实现遥感卫星对全球数据的准实时获取;完善现有气象、资源、海洋卫星地面系统,统筹建立国家陆地观测卫星数据中心和应用中心,建立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卫星减灾应用中心和卫星测绘应用中心等专业应用机构;实现以高分辨率卫星为主的数据源共享;进一步完善我国遥感卫星辐射校正场,建设我国遥感卫星几何校正场,初步形成我国遥感卫星定量化应用的海上和陆地支撑设施体系;制定卫星数据标准,加强标准产品生产能力建设;开展基于资源卫星、环境与灾害监测小卫星等陆地观测卫星的产业化应用示范工程;加强卫星应用培训;着力培育重大行业卫星应用规模化、业务化能力;进一步拓展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卫星数据的产业化应用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