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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安吉县为全国林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安吉县为全国林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的通知
(林造发〔2007〕201号)


浙江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要求批准安吉县为全国林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的请示》(浙林〔2007〕5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吉县是浙江的九大林业重点县之一,也是全国最负盛名的“中国竹子之乡”。近年来,安吉县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和我局的部署,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托竹子特色和优势,积极实施林业强县、富民战略,做大做强竹子产业,在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更好地发挥安吉县林业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我局同意将安吉县作为全国林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
  你厅要高度重视安吉县林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的有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深入推动示范县工作。要确定对口处室和专人负责安吉县林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的具体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在技术指导和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安吉县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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