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纯亮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203号)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对刘纯亮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报告》(国投瑞银[2007]04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刘纯亮(身份证号码:513401197208050430)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刘纯亮任你公司副总经理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