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强化对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今年上半年,建设部领导对建筑安全事故高发的八个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两家中央施工企业的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共同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薄弱环节,研究如何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前不久,我部还组织了两个督办组对今年上半年事故上升的一些地区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督办。
五是严肃查处重大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截止今年6月中旬,我部已按照处罚权限对7家施工企业和1家监理企业实施了降低资质等级和停业整顿的处罚,对4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实施了停止执业资格的处罚。近期,还将对5起事故的有关责任方作出行政处罚。
六是强化调查研究工作。根据华建敏同志的批示精神,赴广东、上海等地对“平安卡”、“务工人员信息卡”等加强农民工建筑安全培训和管理的模式进行了深入调研,同时还就如何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另外,为充分发挥中央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带头作用,召开了央企座谈会,建立了与央企制度化的联系沟通机制。
二、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特征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
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主要体现在“两个下降”:一是事故总量下降,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74起、死亡465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6.50%和2.52%;二是全国大部分地区事故下降,今年上半年,全国有16个地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其中北京、山西、湖南、吉林、新疆等地区下降幅度都在30%以上。尤其需要提出表扬的是:湖北、新疆、吉林、山西等地去年事故死亡人数上升,但经过这半年以来的不断强化监管,生产安全事故开始呈现下降的趋势。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则主要体现在“两个上升”:一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上升,2007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0起、死亡86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5.26%和17.81%,大事故出现反弹态势,这一点务必要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二是部分地区事故总量上升,今年上半年,海南、河南、贵州、宁夏、内蒙、广西、江西、河北、安徽、浙江、青海、重庆、辽宁、云南等14个地区死亡人数均比去年同期上升,辽宁在半年之内发生了1起重大事故、2起较大事故,河南、黑龙江、山东半年之内分别发生了2起较大事故。
所以,我们一方面要看到成绩,增强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另一方面,更要看到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认清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是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尤为关键的一年,一是中央领导高度关注,近期,国务委员华建敏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们严肃查处事故、提醒各地提前部署安全防范工作,这既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更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二是《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要在2007年得到扭转,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事故连续三年以较大幅度下降,现在的下降速度势必趋缓,这给我们的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一定压力;三是当前我国基本建设规模与日俱增,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施工难度大、技术风险突出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四是今年以来村镇建设工程、各类工业园区工程事故有增多趋势,而村镇建设工程和工业园区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还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基础工作;五是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北京2008年奥运会也将于明年开幕,建筑领域要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黄卫副部长在今年6月下旬作出重要批示:“要教育全系统同志,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特殊意义,要从为十七大召开,迎接2008奥运会的高度,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社会氛围”。我们一定要认清当前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部领导的批示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既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衡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能力的重要标尺。希望各地牢牢坚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这一建筑管理的终极目标,充分调动优质监管资源,不断强化安全监管。今年上半年事故频发的地区要特别注意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遏制较大、重大事故发生,为十七大召开和迎接奥运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