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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一)办公室(同时挂“外事办公室”牌子)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负责机要、保密、文印、档案和秘书事务,组织制定进出口商品检验国际合作的方针和规章,调查和掌握有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情况,研究国际贸易中有关技术壁垒的协调措施,归口管理外事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体制改革方案,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业务综合工作,制定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制建设规划、计划,负责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的起草和规章发布工作,指导行政执法、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归口管理进出口商品检验宣传工作。
  (三)监管认证司
  制定进出口商品质量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认证的规章、制定,管理驻厂质量检验监督员,负责认可进出口商品检验员、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和卫生注册登记工作,管理和组织考核、审查国内外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的认证工作,管理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和标志工作;管理并组织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的建立、评审及认证工作,组织参加国际间的认证工作,制定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负责各类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审核与监督工作。
  (四)检验科技司
  制定进出口商品检验的规章、制度,依法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免验、监督抽查、复验及出口食品卫生检验、出口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调查处理重大检验问题,协调各地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检验事宜,研究进出口商品检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进出口商品检验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制订进出口商品检验方法行业标准,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负责进出口商品检验科技进步和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检务鉴定司
  制定检务管理和对外贸易鉴定业务的规章、制度,制定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签证管理办法和《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管理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签证工作,统一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工作和一般包装、危险品包装检验工作,归口管理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协调口岸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工作。
  (六)人事教育司
  负责进出口商品检验系统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和奖惩等工作,制定进出口商品检验系统人事管理办法,负责进出口商品检验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计划财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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