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对外援助司
研究对外援助体制改革,制订对外援助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和编制对外援助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间经援谈判,执行政府间的经援协议,办理由政府间处理的有关问题,负责经援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援外财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十五)国外经济合作司
制订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战备、政策、规章制度,参与编制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双边和多边对外谈判,组织实施有关协议,负责国际经济合作基金的使用,审批在未建交国家和敏感国家(地区)的承包劳务项目,联系指导对外工程商会和国际工程咨询协会的工作。
(十六)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司
制订全国对外技术贸易业务的政策、法规、制度,负责全国技术进出口的协调管理和重大技术贸易合同的审批,组织实施国家技术引进项目,归口管理涉及国内外出口管制的有关事务,出具外国对华出口所需最终用户证明并监督其执行情况,推进贸技结合战略的实施,负责经贸系统科技发展、技术进步、技改工作及有关经费的安排使用。
(十七)外贸货运协调司
参与编制外贸运输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协调全国外经贸运输工作,归口管理国际货运代理,负责供应港澳“三趟快车”的组织协调,参与政府间海运协定及有关外经贸运输的双边和多边会谈,负责外贸租船管理、外贸货物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
(十八)条约法律司
制订并组织实施外经贸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起草外经贸法律,参与制订外经贸法规和规章,参与双边、多边经贸条约、协定等的谈判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负责组织对外经贸法律交流,负责外经贸法规、规章之间以及与国际条约、协定之间的协调与衔接、指导、协调进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等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九)交际司
制订礼宾工作规章制度,管理部机关并指导部属企事业单位的外事礼宾工作和重大外事活动,负责协调部领导的出访活动及礼宾安排,综合平衡部邀请的外国副部长级以上代表团来访计划并负责接待,负责部直属单位的出国护照签证工作。
(二十)行政司
负责部机关、特派员办事处、驻外机构的行政事务和财务、固定资产、基建、机关保卫等方面的工作。
(二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特派员办事处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