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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开俊担任精算责任人和李宝明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开俊担任精算责任人和李宝明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7]854号)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刘开俊同志精算责任人资格的申请》和《关于核准李宝明同志法律责任人资格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刘开俊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同意李宝明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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