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五矿玻利维亚资源勘查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511号)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关于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设立五矿玻利维亚资源勘查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2007〕中国五矿有色字第16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不称“五矿有色”)与 Aluminco Holdings Limited 和 Top Create Resources Limited 共同出资在玻利维亚设立“五矿玻利维亚资源勘查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金为50万美元,投资总额为900万美元,其中,五矿有色出资899万美元,占98%的股份,以现汇方式出资;其他境外企业各出资0.5万美元,各占1%的股份。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锡、铜、锑、铅锌等有色金属资源勘查及可行性研究。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集团公司备案,并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玻后,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玻利维亚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