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支持国家再制造政策。根据国家再制造的相关政策,出台进口再制造产品、进口再制造所需旧机电产品、出口再制造产品和出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管的政策。
七、加强节能减排基础科学研究,提高技术检测能力
(三十一)加强节能减排检测监测方法、产品性能评价体系研究。在“十一五”期间,在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业产品检验、检测技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贸易措施、质量管理与监督检测等领域,形成一大批涉及节能、减排、节水、节材、节地、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的检测监测关键和共性技术,大力开展节能减排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的研究,完善检验检测方法。探索节能减排产品、技术的评价方法研究。2007年到2008年,加快实施“资源节约关键技术标准研制”、“用水生活器具强制性节水标准和标识前期研究”、“耗能产品环境模型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等节能减排技术研究,提高节能减排的技术保障能力。2007年,争取“城市锅炉供热系统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重点能源计量标准及检测技术研究”等节能减排项目获得科技部立项支持,争取“工业锅炉节能技术及能效标准研究”、“新能源汽车标准研究”、“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标准体系研究与示范”等项目获得公益性科研专项项目支持。
(三十二)加强相关实验室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十一五”期间,充分发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扶植现有条件比较好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组建国家节能减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加大对现有的国家节能减排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方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能力提升、监督检查的力度,扩大节能减排产品的检验范围,提高节能减排产品检验的科学性。在相关产业集聚地规划建设一批涉及能源计量、能源产品检验、电器产品及性能检验、产品节能效果评价等方面的国家质检中心,力争把这批中心建设成为集检验检测、检测技术研发、相关标准制(修)订和试验验证等为一体的检测研发基地。2007年到2008年,进一步加强国家太阳能产品质检中心、国家环保产品质检中心、国家节能产品质检中心、国家节能保温材料质检中心、国家电器能效与安全质检中心等35家与节能减排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家质检中心的建设,增强技术能力和科研开发能力,争取在“十十五”期间使其技术设备和科研能力达到国际水平。同时,努力增强国家质检中心为社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能力,加强节电、节油、节水、节材技术推广。
八、积极推动能效标识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