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


  纳入“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重点工程建设的项目总投资约21.8亿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筹资解决,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亿元,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3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4.5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根据年度投资预算规模和具体项目情况逐年安排,地方配套资金原则上按西部不低于40%、中部不低于50%和东部不低于70%的比例配套。地方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本地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尽可能安排更多的建设项目,落实建设资金,同步推进,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为打造和谐社区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

第五章 政策与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共同做好社区服务体系发展工作



  各地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性,充分认识社区服务体系发展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关键作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切实将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社区服务体系发展中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多方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区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形成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的合力。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让全社会都关心、重视、支持社区发展,努力营造共建社区服务体系的良好氛围。要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作为阶段性目标纳入民政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落实到位。

第二节 健全法律法规,保障社区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工作。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宗旨,以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和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为目标,以规范社区服务体系发展为原则,针对发展中急需用制度规范和调整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制定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规章,使社区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

  研究出台支持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的有关文件,明确社区服务体系投资、建设和运行的主体与相应责任,尤其是要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制定社区服务准入标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社区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服务和建设行为。在现有政策规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发展社区专职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队伍的相关规范,为社区服务体系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加强普法工作,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组织成员和全体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第三节 明确各类建设主体的责任,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