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要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比如,个别单位的领导对治理商业贿赂认识还不够高,工作紧迫感不强;有的单位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准备不足,有前紧后松的现象;个别单位对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贯彻得不彻底,比如对自查营销费用、合同副本等工作,抓得不实。这些情况与中央精神及部党组的要求,是不相符的,要切实加以改进。
二、提高四种意识,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深刻理解中央要求,树立大局意识。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胡锦涛总书记亲自提出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又专门打电话,询问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这项工作高度关注。
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举措,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我部各单位一定要认清这个大局,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一致,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在深入推进上狠下功夫。要贯彻落实部党组关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部署,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态度上更加坚决,措施上更加有力,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认清商务系统特点,提高行业意识。
商业贿赂在各行各业表现的形式和程度有所不同。中央已经确定治理工作的6个重点领域和9个方面。商务领域虽然没有被中央列为专项治理的重点,但商务领域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是存在的。比如:商务主管部门的一些单位管钱、管物,是社会上一些人“攻关”的对象;商务工作中有许多对外援助工程和国际经济合作项目,涉及的经济利益是比较大的,处理不好会影响到国家形象。去年,我部有三个处级干部先后被司法机关逮捕,他们身上发生的问题或多或少都与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有关,教训是深刻的。我部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清行业特点,把握规律,加强工作的针对性,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树立商务工作的良好形象。
(三)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树立责任意识。
治理商业贿赂涉及面比较广,我部各单位要群策群力,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领导责任,增强责任意识。要抓好任务分解,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搞好责任考核,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将任务抓紧、抓细、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