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北京分公司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4]120号)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报告》(融通基金字【2004】23号)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重大变更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号)及《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0】66号),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在北京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名称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其主要职责为基金销售、客户服务、代销机构的联络和协调、研究工作及政府关系协调。北京分公司办公场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第12层1241-1243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