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转让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4]122号)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申请报告》(湘财荷银(函)字[2004]第9号)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重大变更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号)及《
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2]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股东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出资转让给现有股东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你公司对公司章程所作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