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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炳旺、章国富任职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炳旺、章国富任职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4]137号)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炳旺先生基金高管资格认定的申请》(华安基字[2004]026号)、《关于认定章国富先生基金高管资格的请示》(华安基字[2004]0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核准你公司李炳旺、章国富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李炳旺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章国富任你公司督察长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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