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定向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6]287号)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换股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按照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方案,并核准你公司向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现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发行不超过22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的相关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