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
有限公司收购委内瑞拉海上GPE区块
POSA油田权益的批复
(商合批〔2007〕350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关于核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委内瑞拉海上GPE区块POSA油田权益收购项目的请示》(中国石化计〔2007〕20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委内瑞拉海上GPE区块POSA油田80%的权益。该收购总投资为23984万美元,其中9594万美元购汇解决,其余通过国内外汇贷款解决。
二、接此批文后,请督促主办单位在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三、请要求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委内瑞拉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