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核准宁波市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的函
(商建函〔2007〕28号)
宁波市贸易局:
你局《关于推荐宁波市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的请示》(甬贸局营〔2007〕64号)收悉。根据《
商务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7〕32号)精神,对你局推荐的承办企业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下列11家企业作为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予以备案: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余姚市华联超市有限公司、象山县丰润农资有限公司、慈溪市兴合农资配送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加贝购物俱乐部、浙江华润慈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宁波三江购物俱乐部有限公司、宁波市家家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象山普天商贸有限公司、宁波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宁海县小小食品超市有限公司。
根据你市乡镇和行政村数量以及两年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情况,核准2007年农家店建设规划400个。望你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质量管理,积极引导承办企业在尚未建立农家店的乡镇和行政村建店,并按照《
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
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标准,严格界定农家店建设范围(经营单一品种商品的药店、香烟店、农副产品店、肉店、家用电器店均不属于农家店),同时,将农资农家店比重严格控制在20%以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