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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防抗台风工作的通知

  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历年防抗台风工作经验,掌握本地区今年台风的特点,完善本单位、本地区《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适时开展防抗台风的应急训练与演练,做到应急指挥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搜救力量到位,并对防抗台风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居安思危,思而有备,有备无患”,要突出抓好预案的落实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三、加强值班,做好台风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做好防抗台风工作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步调一致。交通系统各部门相互间要建立良好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同配合,增强与气象、海洋和地质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密切关注台风等极端天气的生成、发展、变化情况,建立、健全并及时启动台风等极端天气的预防、预警机制,要将防抗台风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个港口、每艘船舶、每个水上设施和每位交通从业人员。交通系统各单位要加强台风影响期间的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建设。一是要加强交通设施、海事执法船、专业救助飞机、专业救助船和打捞船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台风期间的自身安全。二是交通公安机关要努力维护港口治安、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为抗风和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支持保障。三是各级海事部门要充分利用VTS、AIS、CCTV等系统合理安排、引导船舶进入安全水域避风。四是各救助局、救助飞行队要根据台风动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专业救助船舶和救助飞机执行海上值班待命和救助任务。五是各级海(水)上搜救部门一旦接到险情报告,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调派救助力量,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并迅速向上级机关报告重、特大险情灾情信息。六是交通宣传部门要选择恰当的新闻切入点,做好防抗台风以及由此引发的交通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落实“三个服务”,全力做好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交通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在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抢险救灾中交通先行的作用,按照交通“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总体工作思路,灾情过后要配合地方政府迅速组织、指导相关单位恢复生产,全力支持灾区灾后重建工作,有效保障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公路部门要克服困难,千方百计调集人员、资金和物资,抢修公路,保障畅通。对一时难以抢通的路段,要及时制定绕行方案,设置临时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安排专人值守,并在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海事、港航和救捞部门要做好航道清障打捞及助航和作业设施、设备的抢修恢复工作,并组织船舶迅速恢复运输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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