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切实做好
《物权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要把学习宣传
《物权法》作为“完善体制、提高素质”的重要内容,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认真组织好
《物权法》的学习培训工作。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一级抓一级,一级培训一级。要将宣传
《物权法》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方法,在全社会深入宣传
《物权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特别是要宣传
《物权法》中与国土资源管理有关的内容和制度,在全社会广泛倡导用法律明辨是非、用法律解决纠纷的理念,加快形成和谐的资源关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按照
《物权法》的要求,抓紧做好法规清理工作
根据
《物权法》的规定,现行不少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物权的规定都要依照
《物权法》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目前,国务院已经对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进行了了全面部署,是否符合
《物权法》的规定,是这次法规清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要抓紧进行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是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于超越权限制定的,以及与
《物权法》规定不相一致的,要及时废止或者修改。清理工作要在2007年10月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结果要向全社会公开。
(三)分清轻重缓急,推进
《物权法》的配套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