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重症肌无力患者。
(10)老年患者。
(11)同时使用神经系统药物者,包括吩噻嗪类、巴比妥类、麻醉性镇痛药、抗抑郁药等。
禁用:
(1)对本药过敏者。
(2)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患者、未治疗的开角型青光眼。
(3)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
(4)严重呼吸功能不全者。
(5)妊娠早期孕妇、小于6个月的儿童。
【不良反应】
(1)常见震颤、眩晕、虚弱、步态不稳。
(2)少见定向障碍、胃肠道症状、头痛和睡眠紊乱。
(3)儿童超量会出现幻视或幻听。
(4)静脉注射可导致静脉炎或静脉血栓形成。
(5)长期用药后突然停药偶可发生惊厥。
【注意事项】
(1)服药后24小时内不宜驾车和操纵机器。
(2)与镇痛药合用,可使血药浓度升高和过度嗜睡。
(3)在麻醉前给药可减少麻醉剂的剂量。
(4)可增强洛沙平、氯氮平的镇静作用,出现流涎和共济失调较多。
(5)与避孕药合用可降低其疗效。
(6)与乙胺嘧啶合用可能导致肝脏毒性。
9.奥沙西泮 Oxazepam
【概述】
本药为地西泮、氯氮 的主要代谢产物。药理作用与地西泮、氯氮 相似但较弱,属短至中效苯二氮 类药物。
本药口服吸收迅速,4小时内血药浓度达高峰,半衰期为6~24小时,持续时间至少48小时。分布于各脏器,其中以肝脏、肾脏的分布占总量半数以上,蛋白结合率为86%-99%。本药与葡萄糖醛酸结合后自尿液排出,少量原形药自粪便排泄。
【适应证】
(1)具有焦虑、紧张、失眠等症状的患者。
(2)胃肠道、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伴发的焦虑症状。
(3)癫痫的辅助治疗。
(4)缓解急性酒精戒断症状。
【应用原则】
(1)大剂量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2)服药期间不宜饮酒。
(3)吸烟者的使用剂量较不吸烟者要大。
【使用方法】
口服:15~30 mg,1日3~4次。年老、体弱者抗焦虑时开始剂量为7.5 mg,1日3次,可根据情况增至15 mg,1日3~4次。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有药物滥用或成瘾史者。
(2)肝肾功能损害者。
(3)ADHD患者。
(4)低蛋白血症患者。
(5)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
(6)重症肌无力者。
(7)同时使用神经系统药物者。
(8)闭角型青光眼者。
禁用:
(1)对本药过敏者。
(2)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3)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
(4)严重呼吸功能不全者。
(5)妊娠早期孕妇、儿童。
【不良反应】
相对较少,常见嗜睡、易疲倦、视力模糊、眩晕、低血压、心动过速、恶梦等,少见共济失调,偶有白细胞减少。
【注意事项】
(1)用药期间及用药后,不得驾车和操纵机器。
(2)与其他安眠镇静药合用,可增强相互作用。
(3)长期应用,可产生依赖性。
10.三唑仑 Triazolam
【概述】
本药为短效的苯二氮 类镇静催眠药,具有抗惊厥、抗癫痫、抗焦虑、镇静催眠、中枢性骨骼肌松弛作用。
本药口服吸收快而完全,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90%,半衰期为1.5~5.5小时。大部分经肝脏代谢,其代谢产物经肾脏由尿液排泄,仅少量以原形排出。多次服用很少体内蓄积。可通过胎盘,分泌入乳汁。
【适应证】
(1)用于镇静、催眠。
(2)也可用于麻醉前给药。
【应用原则】
(1)大剂量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2)对本药耐受性小的患者,初始剂量宜小。
(3)避免长期大量使用而形成药物依赖性,如长期使用应逐渐减量,不宜骤停。
(4)连续用本药10天后,如果出现白天焦虑增多,应更换其他苯二氮 类药物。
【使用方法】
催眠治疗,睡前口服0.25~0.5 mg。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中枢神经系统处于抑制状态的急性酒精中毒患者。
(2)肝肾功能损害者。
(3)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病变患者。
(4)急性脑血管病患者。
(5)抑郁症患者。
(6)老年人、儿童、哺乳期妇女。
禁用:
(1)对本药过敏者。
(2)急性或易于发生的闭角型青光眼发作者。
(3)重症肌无力患者。
(4)有自杀倾向和滥用毒品史的患者。
(5)妊娠早期孕妇。
【不良反应】
常见头晕、头痛、困倦。少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昏、语言含糊、动作失调。少数患者可发生昏厥、幻觉或逆行性遗忘,且较其他苯二氮 类药物更易发生。
【注意事项】
(1)与中枢抑制药合用,可增加呼吸抑制作用。
(2)易形成药物依赖,与其他可能成瘾药合用时,可增加依赖的危险性。
(3)长期使用需监测肝功能和血常规。
(4)对其他苯二氮 类药物过敏者,可能对本药过敏。
(5)肝肾功能损害者,能延长本药半衰期。
(6)癫痫患者突然停药,可引起癫痫持续状态。
(7)有报道称严重的抑郁患者使用时,可能使病情加重,甚至产生自杀倾向,应注意观察并采取预防措施。
(8)与酒精及全身麻醉药、可乐定、镇痛药、酚噻嗪类、单胺氧化酶A型抑制药和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互相增效,应调整用量。其中阿片类镇痛药的用量至少应减至1/3,而后按需逐渐增加。
(9)与抗高血压药和利尿降压药合用,可增强降压作用。
(10)与西咪替丁、红霉素合用,可抑制本药在肝脏的代谢,引起血药浓度升高,必要时减少药量。
(11)与扑米酮合用,由于减慢扑米酮代谢,需调整其用量。
(12)与左旋多巴合用,可降低后者的疗效。
(13)与利福平合用,增加本药的排泄,血药浓度降低。
(14)异烟肼抑制本药的排泄,致血药浓度增高。
(15)与地高辛合用,可增加地高辛血药浓度,有可能导致中毒。
11.咪达唑仑 Midazolam
【概述】
本药为短效苯二氮 类催眠药,具有抗焦虑、催眠、抗惊厥和骨骼肌松弛作用,其中催眠作用尤其显著。
本药口服后0.5~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半衰期为2~5小时;生物利用度为50%,血浆蛋白结合率达96%;由肝脏代谢,经肾脏由尿液排泄。
【适应证】
失眠症,对入睡困难者更佳;也用于术前、诊断检查前及重症监护患者的镇静以及全身麻醉诱导及维持。
【应用原则】
(1)治疗时限以数天至2周为宜。
(2)剂量要个体化,老年人从小剂量开始,长期使用应注意观察患者是否有成瘾倾向。
(3)静脉注射须具备一定条件,即有经验的医师操作,在有呼吸机等辅助设备的医院或急救站内进行。静脉注射速度宜慢,一般为1分钟1 mg。
【使用方法】
口服:用于失眠症,1次7.5~15 mg,睡前服用;术前给药,15 mg口服。
肌肉注射:术前用药成人0.07~0.1 mg/kg,儿童0.15~0.2 mg/kg,麻醉诱导前30分钟肌肉注射。
静脉注射:成人全麻诱导0.1~0.25 mg/kg;儿童常与氯胺酮合用,氯胺酮4~8 mg/kg,咪达唑仑0.15~0.2 mg/kg;用于重症监护患者的镇静,先静脉注射2~3 mg,继之以0.05 mg·kg-1·h-1静脉滴注维持。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器质性脑损伤患者。
(2)心、肺、肝、肾功能异常者。
(3)对酒精、药物依赖者。
(4)妊娠、哺乳期妇女。
禁用:
(1)对本药过敏者。
(2)重症肌无力患者。
(3)严重心、肺、肝功能不全者。
(4)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
(5)出生6个月以下新生儿。
【不良反应】
可能出现头晕、乏力,少见血压下降。偶见过敏性皮疹,短暂顺行性遗忘或长期服用可出现躯体性和精神性依赖;骤然停药可出现反跳性失眠。老年人或呼吸功能不全者注射后会出现窒息或呼吸抑制。
【注意事项】
(1)由于全身麻醉诱导术后会出现再睡眠现象,故应保持患者气道通畅。
(2)服药12小时之内不得驾车或操作机器。
(3)过量可出现疲劳、运动失调、健忘,停药后症状可消失。必要时用氟马西尼对抗。
(4)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同时应用,可增加抑制作用,故合用时应当减少剂量。
(5)本身无镇痛作用,但可增强麻醉药的镇痛作用。
(6)与西咪替丁、法莫替丁、雷尼替丁和尼扎替丁合用时,可增高本药的血药浓度,延长半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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