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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2006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会情况简报》的函


  三、明确分工。核安全司、中心、监督站现在的分工基本是明确合理可行的。核安全司是总局领导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的主要秘书机构、参谋机构和执行机构,是抓总的,代表总局对系统各单位进行业务管理。六个监督站是现场监督执法的派出机构,负责核设施、大型核技术利用项目、核承压设备的日常监督工作。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是核安全司的全面技术支持单位,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负责辐射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持,其他后援单位提供专项的技术支持。明确分工是非常必要的,有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单位的主业、主体发展方向应有所区分,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以有利于整体力量的提升。

  四、紧密团结。虽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一直在不断的壮大,但总体上讲规模较小。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各单位紧密团结,加强沟通,还要有必要的必须的相互信任,这样才有利于工作顺利开展,有利于工作效率提高。没有团结协作,要做好工作是很困难的。核安全司要充分理解、体谅、支持各个有关单位的工作。各个单位也要充分地理解、支持、服从核安全司的指导和领导。

  五、强化管理。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强化内部管理。现在面临的任务繁重,要实现历史性转变,确保安全,没有一支强有力的、能打硬仗的队伍,是不能确保完成任务的。各单位要在内部管理上下功夫,把队伍尽快发展好、培养好。要加强劳动纪律,加强廉政纪律,加强保密纪律,建立一支“拿得出、叫得响、打得赢”,并满足目前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形势的队伍。尤其是直属单位,去年已增加新的编制,今年一定要抓紧时间,按总局要求尽快把队伍发展壮大起来,同时要创造机会,加大在职培训力度,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技术能力。

  六、共同进步。主要是针对合同单位。事业在不断发展,队伍、个人都会同事业一样一同进步,任何力量不可阻挡。有了为,就一定会有位,就会有更多资源的支持。工作完成好,队伍也发展起来,就能更好地为国家做贡献。

  会上核安全管理司介绍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06年业务总结和07年工作要点,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上海、广东、四川、北方、西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与可靠性中心、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清华大学、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等单位也都进行了工作汇报,详细总结了2006年所承担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任务。大家分析讨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单位间的接口、办事程序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改进措施和发展方向。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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