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2007年1月份煤矿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三是证照过期仍违法组织生产。1月28日,贵州六盘水市盘县迤勒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该矿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属资源整合保留矿井,但拒不执行停止作业指令,违法进行生产导致事故发生。另外,遵义市道真县玉溪镇二道水煤矿"1.2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也为采矿许可证过期,违法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四是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实,"一通三防"管理混乱。1月份发生的15起重特大事故中,瓦斯事故占9起、死亡69人,分别占60%和71.9%。这些事故矿井中,有的是没有形成通风系统,在掘进头无风作业;有的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却未采取任何防突措施;有的是在维修电气设备时,不检查瓦斯,带电作业;有的是在有明显事故征兆的情况下,不执行撤人指令。如1月12日山西忻州市宁武县化北屯乡牛心会煤矿随意摘脱风筒,掘进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煤电钻电缆接头短路,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造成13人死亡。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非法开采比较严重的地区要成立打击非法开采的专门组织,组建专门的巡查队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私挖乱采、已被列入关闭名单的矿井进行生产、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技改矿井在技改区域进行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鼓励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对已经查明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惩处力度。

  二、进一步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各地要深刻吸取近期已关闭矿井和列入关闭名单矿井事故多发的教训,举一反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82号文件中规定的16种关闭矿井类型,对现有煤矿进行逐一摸底排查,尽早落实2007年关井计划。对已经确定并公告关闭的矿井,要早关、快关,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防止其在关闭前违法突击生产。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要加大巡回检查、突击检查的力度,防止死灰复燃。对纳入资源整合的关闭矿井,要先关闭、后整合,严防借整合之名拖延或逃避关闭,严防整合期间突击生产,严防边施工边生产,严防验收走过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