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监管重点: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违法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品和其他禁用兽药的行为;组织开展全国饲料产品安全监测工作,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
农机监管重点: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
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积极开展农机产品的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机具的行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做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年度调整工作。
水产苗种监管重点:加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力度,严肃查处苗种生产环节使用呋喃唑酮、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热作种苗监管重点:以天然橡胶种苗监管为重点,在天然橡胶定植高峰期,加大对天然橡胶良种补贴定点生产基地出圃种苗质量的抽检力度,并对天然橡胶良种补贴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对其他天然橡胶苗木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同时,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其他热作种苗质量抽查力度。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完善信访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各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拓宽案件发现渠道,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大要案源头。对违法生产经营额或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达到2万元以上的,以及涉及群体性上访的假劣农资案件及其他大要案件,都要按照我部《
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制假售假问题突出的地区或发生重大案件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合作,加大联合整治力度。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现象。上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农业部门的督办指导,要把案件查处工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