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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电子信息产业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八、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各地主管部门和部之间应加强互动,制定和落实支持自主创新政策,为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加大对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扶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各地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推动建立一系列以企业为主、科研机构和院校等共同参与的技术或产业联盟,打造产业链,形成产业群体。围绕产业重大应用和关键技术突破,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活动。加快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通过专项资金支持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加快建立和培育面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以应用为导向,引导企业加快以软件、网络和系统为中心的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九、重视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加快实施标准战略
  实施以自主创新为中心的标准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积极推动对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深化标准化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对标准化工作的研究、指导和管理。加强标准化的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支持国内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研究制定,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电子信息产业和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
  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要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信息产业知识产权战略》专题研究,加快信息产业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的法律、政策和环境建设。加强信息产业知识产权组织与中介机构建设,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信息产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与信息服务系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发布与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工作,鼓励、推动国内企业积极申请专利、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创造有利环境,使科技成果尽快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十一、积极推动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快信息安全产业发展
  根据国家在五年内基本建成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目标,制定相关标准,开展信息安全产品及信息产品安全性认证,加强核心技术和重点产品研发。建立并完善信息安全产品市场监管体系,规范信息安全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确保为用户提供满足需要、符合标准的产品及服务;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产品研发和服务企业信用体系,规范企业竞争行为,形成促进信息安全产业发展的良好市场秩序;加强信息安全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灾难备份等新兴安全服务业发展。各地主管部门要积极工作,创造条件,推动各省区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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