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会同总署办公厅(科技发展司)、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共同开展工作。在质检中心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在开展活动时可参照执行。
⒉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要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会同本地有关印刷协会、印刷质检站等单位结合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
⒊设立检测专家组,专家名单由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会同质检中心确定。
(二)要认真贯彻实施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
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出版管理条例》和新闻出版总署《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以及《GB/T 18358-2001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GB/T 18359-2001 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标准。在此次检测活动中,要认真执行以上法规及标准。
为更好地具体指导此次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的开展,根据活动的目标要求和有关现行国家出版物质量标准,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质检中心制定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对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的指导意见》,各地应按照该意见开展此次活动。
(三)已经先期开展工作的地方要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
目前已经或正在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的地方,要按照总署的整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工作。各省(区、市)对在监督检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四)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
各地要按要求认真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要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多层面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此项活动的关注和参与程度。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从2007年1月22日开始,至3月底结束。此次活动要求高、时间紧,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春季中小学教材印装实际情况,分成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各地要深入动员,统一思想,根据本地实际,认真分析中小学教材印装中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印刷企业进行摸底,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单位,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