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力协同,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建功立业营造良好环境。科技工作者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做好科技工作者的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广泛参与。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组织领导,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为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伟大事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制。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方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做好科技工作者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把培养和凝聚各类科技人才特别是优秀拔尖人才作为做好科技工作的首要任务。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明确自身在科技工作者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经费时充分考虑做好科技工作者工作的需要,加以适当倾斜。要把联系科技工作者、培育杰出科学家和科技工作团队的成效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考核。各级党委政府有关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要主动认真征求科技工作者的意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竭诚为科技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大对科技人才工作的投入,切实改变科技工作中“重物轻人”的倾向。改革和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建立政府奖励为导向、社会力量奖励和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激励自主创新的科技奖励制度,坚持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的政策,把发现、培养和凝聚科技人才特别是尖子人才作为国家科技奖励的重要内容,真正形成岗位靠竞争、报酬靠贡献的激励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重奖。职务技术成果完成单位应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人员依法给予报酬。做好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社会保障工作。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科技工作者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为不同年龄、不同学科、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的科技工作者提供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成果转化、信息咨询、专题调查和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服务。对需要长期积累的学科建设、基础性工作和队伍建设给予必要支持,建设一批稳定服务国家目标、献身科技事业的高水平研究队伍,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一场极其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科技工作者肩负着用科技支撑国家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机遇难得。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的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广泛动员和组织起来,振奋精神、扎实苦干,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积极投身创新实践,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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