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申报、立项、审定及使用
1.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德育课教材的编写、审定及使用
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教材的编写、审定及使用,必须严格按照2005年颁发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设置与教材编写使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05]15号)要求,由我部根据中等职业教育部颁德育课大纲,统一组织编写、审定德育课教材。任何单位不得编写、出版德育课教材及教辅读物,彻底杜绝自编德育课教材及教辅读物的现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不得擅自确定或更改德育课程设置及学习内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教材的使用要严格管理,要求学校必须使用由我部重新修订、经审定合格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德育课教材,并认真组织教学。必须对本地区有些单位或学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提出批评并进行严肃处理。
2.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文化基础课及重点建设专业主干课程教材的修订、申报、立项、审定及使用
凡承担了“十五”期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文化基础课教材(简称“文化基础课教材”)及重点建设专业主干课程教材(简称“专业课教材”)编写、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均要按照教育部新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或教学指导方案,进行文化基础课及专业课教材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教材要向教育部重新申报、立项及审定(办法另定)。审定通过后的教材将列入“十一五”职业教育教材建设新规划。
未承担“十五”期间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规划教材编写、出版任务的其他有关出版单位,亦可参加“十一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申报和立项。在新的国家规划教材未出版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仍可选用现国家规划教材进行教学。
(1)文化基础课教材的规划、编写、审定及使用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对文化基础课教材进行重新规划。凡国家规划、编写、审定和出版的文化基础课教材,原则上地方不再另行规划、编写和出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国家规划文化基础课教材的使用指导,并要求学校使用国家规划教材出版单位编写的相关课程的教辅读物。
(2)专业课教材的规划、编写、审定及使用
“十一五”期间,我司还将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技能紧缺人才和农村新型农民培养培训的需求,及时编制、颁布新的专业课程教学指导方案;组织编写、出版新的国家规划专业课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