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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十五)汇总表第25行“境内、外投资所得抵免税额”,按年度纳税申报表第25行“境内投资所得抵免税额”+27行“境外所得抵免税额”填列。
  (二十六)汇总表第26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按年度纳税申报表第26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列。
  (二十七)汇总表第27行“减免的所得税额”,按年度纳税申报表第29行“减免所得税额”填列。
  (二十八)汇总表第28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按年度纳税申报表第30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列。
  (二十九)汇总表第29行“上年汇算清缴在本年的入库数”,是指上期年度纳税申报表在本年入库税款(截至本年5月31日)。
  (三十)汇总表第30行“本年应缴未缴在下年的入库数”。是指所属期为本年但在下一年度入库的税款(包括4季度或12月和年度汇算清缴入库税款,截至次年5月31日)。
  (三十一)汇总表第31行“上年应缴未缴本年入库的所得税款”,是指所属期为上一年度但在本年度入库的税款(包括4季度或12月和年度汇算清缴入库税款,截至本年5月31日)。
  (三十二)汇总表第32行“实际负担率”,是指汇总表第28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汇总表第14行“纳税调整前所得”的百分比。
  (三十三)汇报总表第33行“亏损企业户数”,是指年度纳税申报表16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小于零的企业户数。
  (三十四)汇总表第34行“销售(营业)收入”,是指“亏损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的合计数。
  (三十五)汇总表第35行“亏损总额”,是指“亏损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第16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总额。
  (三十六)汇总表第36行“核定征收企业户数”,是指使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核定征收企业)》的申报户数。
  (三十七)汇总表第37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核定征收企业)》第6行“应缴所得税额”的合计数。
  注:由于第29行、第30行、第31行的数据在综合征管软件中无法取数,需要各地手工汇总录入。

  二、表内各列
  表内各列:按企业登记信息中国民经济行业门类进行行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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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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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农、林、牧、渔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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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采矿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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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制造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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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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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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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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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批发和零售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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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金融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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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建筑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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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房地产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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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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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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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住宿和餐饮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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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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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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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国际组织(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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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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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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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教育(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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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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