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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组织开展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进行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

  四要及时报告查处动态和工作总结。总局在国家质检总局门户网站设立专项栏目,及时报道无证查处工作进展情况。各省级局要结合本地查处无证生产食品违法行为工作的情况,及时报送工作动态。要认真总结交流,将查处无证工作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取得经验、存在问题、建议及典型案例等,分别于2007年7月底和12月底报送总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范围

  1. 糖果制品
  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不包括全部使用代可可脂生产的代可可脂巧克力。
  2. 茶叶
  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紧压茶,包括边销茶。不包括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
  3. 葡萄酒及果酒
  包括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不包括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
  4. 啤酒
  包括所有以麦芽(包括特种麦芽)、水为主要原料,加啤酒花(包括酒花制品),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二氧化碳的、起泡的、低酒精度的发酵酒。主要有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不包括酒精度含量<0.5%(V/V)的产品。
  5. 黄酒
  包括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
  6. 酱腌菜
  包括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淘洗、腌制、脱盐、切分、调味、分装、密封、杀菌等工序,采用不同腌渍工艺制作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
  7. 蜜饯
  包括以果蔬和糖类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饼)类和果糕类。
  8.炒货
  包括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烘烤(包括蒸煮后烘炒)、油炸等工艺制成的食品。
  9.蛋制品
  包括: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
  再制蛋类是指以鲜鸭蛋或其他禽蛋为原料,经由纯碱、生石灰、盐或含盐的纯净黄泥、红泥、草木灰等腌制或用食盐、酒糟及其他配料糟腌等工艺制成的蛋制品。
  干蛋类是指以鲜鸡蛋或者其他禽蛋为原料,取其全蛋、蛋白或蛋黄部分,经加工处理(可发酵)、喷粉干燥工艺制成的蛋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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