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开头难,保质保量地进行下去更难。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参加“双百市场工程”的市场、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快项目落实工作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2006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资金管理的通知,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当符合商务部确定的项目建设标准及验收规范,在2006年内竣工,并经省级商务及财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建设和改造项目。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承办单位抓紧做好项目落实工作,确保项目在年底前完成。承办单位务必要加快项目工作进度,正在实施的项目要争取早日竣工,尚未实施的项目要尽快启动,已经竣工的项目要尽快申请验收。涉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单位要格外注意进度,尤其是北方地区要考虑气候对施工的影响。对今年不能如期完成的项目,商务部将采取批准顺延或者取消实施项目等方式予以调整。
(二)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商务部制定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建设标准与验收规范,结合本地项目实际情况,抓紧对相关建设标准与验收规范进行完善。要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完善后的项目建设标准与验收规范,于2007年1月31日前做好项目验收工作。为了使项目更加符合各地实际,允许各地对项目建设标准与验收规范作适当修改和补充。各地不要盲目提高标准,也不能随意降低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商务部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项目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组织项目建设与改造工作。既要有的放矢,保证达到基本功能要求,也要着眼于长远,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在改善市场经营环境、配置设施设备方面,要真抓实干、真材实料,不要搞花架子、样子货。
(三)认真做好资金拨付及管理工作
一是抓紧制定资金审核和拨付程序。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的要求,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的资金审核和拨付程序,并于2006年9月15日前向商务部、财政部有关司局备案。截至目前,只有辽宁、陕西、新疆、内蒙古、四川、山西、河北、河南、宁夏、甘肃、天津、浙江、大连、青海共14个省区市完成,还有23个省市至今未向商务部和财政部报备资金审核和拨付程序。这些省市必须加快工作进度,务必于11月6日前完成报备工作。如果因逾期不报影响资金预拨,将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二是切实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财政部门通报“双百市场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形成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三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任何单位不得骗取、挪用或者截留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商务部、财政部不仅要全额收回资金,而且将取消其以后年度申请资格。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四是加强项目审计和资金使用监督工作,确保补助资金真正用在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