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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教育司、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关于合作开考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及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的通知

  附件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 (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学历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的设置,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岗位特点,在注重考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
  基础上,更要提高考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 (专科)培养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其基本要求是:通过本专业的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在实践中灵活应用,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 (独立本科段)培养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高级专门人才,其基本要求是:通过本专业的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掌握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在实践中熟练、灵活应用,有较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理论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分为专科和独立本科段。
  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考试计划规定的1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凡取得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10门课程的合格成绩,通过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四、考试课程与开考计划
  (一) 专科 (专业代码:020231)

  序号 课程编码 考试课程            学分 备注
  1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2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4   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5   3312   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       6
  6   3313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6
  7   3314   培训与就业           7  证书课程
  8   3315   劳动关系            6  证书课程
  9   3316   养老保险            6  证书课程
  10  3317   失业保险            6  证书课程
  11  3318   医疗与生育保险         7  证书课程
  12  3319   工伤保险            6  证书课程
  13  3320   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与计算机应用 6
  14  3321 劳动和社会保险业务案例分析      3  实践考核课
  合计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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