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单位对设计工作的管理,为后来的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和在施工工程中减少变更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航遥大厦项目因变更增加的投资仅有118.99万元,预计到竣工结算时总投资可控制在1.52亿元以内。实行工程项目管理,使航遥大厦项目的投资得到了有效控制,杜绝了“三超”现象的发生。
航遥大厦工程设计概算、设计审核概算、修正概算及合同价对比情况见下页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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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造价 │ 设计概算│设计审核概算│ 调整概算 │ 合同价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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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额 │ 1.74 │ 1.70 │ 1.52 │ 1.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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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设计概算比例│ 100% │ 97.70%│ 87.36%│ 7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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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合同管理,促进各方认真履约
工程施工合同是参建各方权利、责任、义务的具体体现,起草合同文件并负责监督合同文件的执行,减少合同争议事件的发生,确保参建各方都认真履行合同,是项目管理单位的首要任务之一。在航遥大厦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单位在编写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时充分借鉴了PIDIC合同条款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依据,合理划分合同责任。在实施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单位建立了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坚持以合同为依据,一切从合同出发,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争议事件,并通过合同管理有效约束参建各方的行为,促进参建各方认真履行合同责任,使工程建设的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航遥大厦项目的实践证明,实行工程项目管理不仅有利于项目综合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建设单位的科学决策,同时也降低了建设单位的管理风险,更为重要的是实施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对于改变目前建设领域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工程质量方面总体不错,通病不少等各种不良现象具有积极作用。
四、以强化监督为手段,综合监控,确保权力制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