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保险条款与保险费率的审批;对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状况的检查;对保险公司的整顿与接管。
6.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的资格与营业资格的取得;保险代理人的责任;保险代理人的执业规则。
7.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违反
保险法的行为及其各自的法律责任;保险代理人违反
保险法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保险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保险法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二)《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1.保险代理机构管理
保险代理机构的界定;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保险代理机构的变更;保险代理机构的解散与破产。
2. 保险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
保险代理从业基本资格和执业证书管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3.保险代理关系管理
保险公司的管理规则;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守则。
4.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规则
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范围;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规则;保险代理机构业务人员的行为守则。
5.保险代理机构的监督
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
6.法律责任
保险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业务人员的法律责任;保险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保险公司的法律责任。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基本原则
民法通则的调整对象与适用范围;
民法通则规定的有关民事活动原则。
2.公民(自然人)与法人
公民;法人。
3.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