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质检部门在争取、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要强化对科技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坚持做到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并重,切实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建立科研经费从申请到审核、拨付、执行、效绩评估全过程的跟踪反馈机制,防止对科技经费的挤占、挪用和不当使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
《决定》和《规划纲要》的科学内涵,结合本单位实际,正确认识质检科技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紧紧围绕科技兴检战略的实施,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把
《决定》的精神传达落实到质检科技工作的基层。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尽快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学习,及时研究提出贯彻
《决定》的具体安排,把贯彻落实
《决定》精神层层传达贯彻到基层和广大质检科技工作者,使自主创新的方针深入人心,使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到实施科技兴检战略的各个方面。
(二)大力宣传,形成支持自主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舆论工具,广泛深入宣传质检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自主创新对推进质检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宣传本地方、本单位坚持自主创新、落实科技兴检的典型经验,宣传在自主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质检科技工作者,使全社会、全系统关注自主创新、支持自主创新,使更多的人参与到自主创新、落实科技兴检的实践中来。
(三)加强领导,狠抓任务落实。
科技兴检,领导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务必要深刻认识科技兴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出发,把提高质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科技兴检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科技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做好落实
《决定》和“科技兴检,人才强检”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深入研究,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贯彻落实
《决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类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