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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的通知

  (二)集中优势力量,实现重点突破。
  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实现关键领域的重点突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带动质检科技水平的整体提升。力争在技术标准、计量基标准和标准物质、出入境检验检疫、认证认可、食品安全、检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贸易措施、条码自动识别技术等关键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一要在关键技术研究上有新突破。特别要加快涉及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性能、环境保护、机电产品的噪声污染、电磁污染、劳工保护、节能性、安全性、兼容性以及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疫病疫情、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等高精密度关键检测技术和快速检测方法的研究。二要在基础性技术研究上有新突破。围绕检验、检疫、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基础工作加强科学研究,特别要选择技术基础较好、近期能够突破的技术群作为优先主题,确定若干研究领域,实施若干重大专项,增强质检科技工作的基础和后劲。三要在加大技术贮备上有新突破。要立足质检事业发展前沿,不断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开展超前技术研究,针对发达国家新科技的广泛应用,针对产品监管的新形势,针对国外输出产品可能对我国安全、卫生、环保造成的影响,针对国外技术贸易措施的不断强化,做好超前技术储备,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四要在实用装备和科技成果转化有新突破。根据需要配备一批高、精、尖、新的技术装备、检测装备,增强科研单位和基层的研究能力、技术能力。要加快质检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力推广应用效率更高、速度更快、精度更准的检测技术和装备。同时注重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加强科研成果推广和向重要技术标准的转化,并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促进质检科技水平的整体提高,五要在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实用检测技术和仪器设备的研究开发。从实际出发,结合质检工作特点,积极组织研究开发先进适用的检验技术、快速便捷的检测技术和仪器设备,满足基层一线执法工作的急需。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决定》精神,完成我局承担国家《规划纲要》及“十一五”科技计划的各项任务,实现“科技兴检”,关键要看“人才强检”战略能否得到落实。各级质检部门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围绕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加快建立一支富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队伍。一是抓紧完善和实施“百千人才工程”,加快“优秀中青年专家”和学术技术骨干的选拔培养,加快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和创新人才团队的建设,加快引进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加快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加快完善质检科技人才库。二是要充分利用质检工作在国际交流中的有利条件,在人才培养方面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多边科学合作,积极参加国际学术组织和国际会议,鼓励和支持质检科技人员更多地走向世界科技舞台。通过不懈努力,形成质检系统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良好环境,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科学素养高、创新能力强的质检科技队伍。
  (四)加大力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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