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购汇系统对个人身份的标识主要是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如军官、警官、16岁以下儿童等)办理购汇时,应当提供军官证、警官证、户口簿等其它有效身份证明。由银行按统一编码规则进行编制身份代码,录入系统,编码规则如下:A+出生年月日(按yyyymmdd排列)+姓名的拼音编码+性别(1男/2女)
其中:姓名的拼音编码规则如下:取姓名的前4个汉字(不到4个汉字按姓名实际长度取),第一个字用全拼,第二到第四个字取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全部大写组成姓名的拼音编码。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公民、港澳台同胞办理购汇时,银行在系统的身份证号码一栏内录入其永久居留证上的编码。
(四)购汇交易由各银行机构的业务经办用“购汇交易”功能进行办理,具体包括购汇交易录入、修改、撤消和查询。业务经办在本机构的业务主管每日上班设置了营业开始后可以办理购汇交易。购汇交易修改和撤消要由业务主管授权才能办理。业务主管在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在系统中设置“营业结束”。
六、个人购汇业务监管和统计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分支局业务人员可以使用以下监管统计功能:
银行流水查询
购汇交易撤消情况查询
个人购汇交易明细查询
累计购汇金额预警
累计购汇次数监管
单笔大额交易预警
按购汇地区统计购汇交易
按购汇种类统计购汇交易
按银行类别统计购汇交易
按前/汇往国家统计购汇交易(只提供给国家外汇管理局用户)
(二)各银行机构业务管理员或业务主管可以使用以下监管统计功能:
银行流水查询
购汇交易撤消情况查询
个人购汇交易明细查询
按购汇地区统计购汇交易
按购汇种类统计购汇交易
(三)为减小对实时业务处理的影响,业务监管和统计只可以看到截止当天以前的数据。 统计功能按月出报表,当前月的统计数字为截止当天以前的数据汇总。
(四)业务监管的权限范围:外汇分支局按属地原则管理直辖的银行; 各行总行、省分行分别管理本系统全国、全省所有网点; 网点只能查询自身业务情况。
(五)购汇交易统计的权限范围: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统计全国的数据;分支局可以统计所辖地区的数据; 各银行总行可以统计本系统全国的数据;省分行可以统计本系统全省的数据; 网点只能统计本网点的数据。
七、系统维护和管理
(一)用户管理功能由业务权限管理员使用,主要完成本机构操作用户的登记、权限设置、密码设置、密码修改以及停用等功能。本系统对用户实行角色管理,不同机构、不同角色的用户权限不同。
(二)代码管理和系统参数维护由本系统的系统管理员负责。可维护的代码包括:购汇种类代码、外汇局代码、地区代码、银行类别代码、币种代码、国家代码。可调整的系统参数包括:年度累计购汇金额、单笔大额预警值下限、查询最大返回条数、最小购汇监管次数。
代码维护和系统参数调整应在系统非对外工作时间进行,维护后系统管理员应进行“系统全局变量初始化操作”。
(三)每月一日要在系统中导入外汇局内部折算率,折算率导入操作由系统管理员负责。
八、应急处理
当系统出现故障时,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通知银行启动业务应急方案。启动业务应急方案期间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在每个地区指定一家银行办理居民个人购汇业务。恢复系统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应正式通知各银行恢复系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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