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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对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产品免收铁路建设基金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6月30日,实施日期:2011年6月30日)宣布失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对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产品免收铁路建设基金的通知
(2005年12月30日 发改价格[2005]2818号)


铁道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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