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第183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58号令)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122号公告的规定,现将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审核许可,并获得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资格的中瑞检验有限公司等11家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国家质检总局审核许可的检验鉴定机构名单
1. 中瑞检验有限公司
大连分公司、青岛分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南京分公司
2. 北京中外理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珠海分公司、南京分公司、天津分公司
3. 上海科恳服装检验修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