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系统地总结交流了1989年以来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工作的经验,充分肯定了成绩。10年来,国务院24个部(委)所属的80多所高等学校共招收新疆少数民族大学本专科学生7000人,定向培养研究生640名,培训教师和少数民族教育行政管理干部860多人,培养少数民族经济和企业管理干部1400多人。有力地促进了新疆的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工作,促进了新疆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会议认为,对新疆加强智力支援,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目标、落实党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措施。中央已确定加大西部地区的开发力度。在西部地区,新疆具有十分突出的战略地位。各部门和高校要把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认真加以落实。这不仅关系到开发和发展新疆,而且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会议部署了内地高校支援新疆第四次协作工作,落实了2001-2005年培养少数民族本专科生计划任务(详见附件二、三、四)。承担任务的教育部有关部属高校的负责同志、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及所属高校的负责同志,与新疆教委的负责同志分别签定了《关于落实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专科生第四次协作五年招生规划任务的协议书》和《关于落实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专科生1999 2004年预科培养规划任务的协议书》。
三、为进一步搞好支援协作,会议确定了以下事项:
(一)教育部、国家民委对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工作进行政策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制定和下达内地高校新疆班招生计划,并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各部门和学校办学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评估内地高校新疆班办学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等。
(二)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有关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第四次协作会议确定的5年招生计划任务,负责确定承担任务的高校,落实年度招生计划和专业。为办好新疆班创造必要的条件,解决办学中出现的问题。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根据第四次协作会议确定的5年招生规划和签定的协议书,负责与内地高校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部属高校协商,提出每年度预科招生计划和培养本专科专业要求,并将协商确定的年度招生计划于当年1月底前报教育部;配合内地高校做好新生选拔工作;拟定《内地高校新疆班管理规定》,协助内地高校做好新疆班学生的管理工作;不定期地组织对内地高校办班情况的考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及时处理突发性的事件等。
(四)内地有关高校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第四次协作会议确定的5年招生规划和签定的协议书,以及新疆提出的每年度预科招生计划和培养本专科专业要求,负责做好年度招生计划并落实到专业,各校要将内地新疆班招生计划纳入本校总的招生规模之内;负责组织教育、教学工作,实施常规管理,严格按照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和校纪校规,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确保培养质量;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风俗习惯,安排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