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
《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四次协作会议纪要》
和培养少数民族本专科生第四次协作五年招生计划的通知
(2000年3月13日 教民[2000]3号)
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发[1996]7号文件和江泽民总书记视察新疆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新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改革和发展,1999年9月18日至21日,教育部、国家民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联合召开了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四次协作会议,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有关省及所属高校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签定了《关于落实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专科生第四次协作五年招生规划任务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现将会议纪要以及会议确定的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专科生2001-2005年五年招生规划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部属普通高等学校体制改革后,各有关普通高校仍按《协议书》确定的任务,继续完成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专科第四次协作五年招生规划任务;撤销建制并入其它高校的学校所承担的任务由接受并入的普通高校承担完成。
附:一、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四次协作会议纪要
二、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专科生2001-2005年招生规划分部门招生计划表(略)
三、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专科生2001-2005年招生规划民考汉分校招生计划表(略)
四、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专科生2001-2005年招生规划民考民生源分校招生计划表(略)
五、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专科生2001-2005年招生规划预科培养学校分校预科培养计划表(略)
2000年3月13日
附:
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四次协作会议纪要
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会议纪要》(中发[1996]7号)中关于“有计划地选送一些优秀青少年到内地读书”、“着力培养一大批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强烈革命事业心和业务能力的少数民族干部”的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1998年视察新疆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适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迫切需要,大力培养新疆各民族高级专门人才,1999年9月,教育部、国家民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市联合召开了内地高等学校支援新疆第四次协作会议(以下简称第四次协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有关省、自治区教委、有关高等学校负责人共170人。教育部副部长张天保、国家民委副主任图道多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王怀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贵亭出席了会议并分别作了讲话。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以及大连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河海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的负责同志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