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定编定岗工作,优化人员结构,是这次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国家税务局要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周密安排,稳妥实施。
一、指导思想
人员定编定岗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干部“四化”方针,注重德才兼备,保留工作骨干,优化人员结构,发挥个人专长,提高行政效率,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高素质税务公务员队伍,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税收工作的需要。
二、基本要求
人员定编定岗的基本要求是: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工作需要,就是在“三定”的基础上,根据重新确定的职位和优化人员结构要求,配备合适人员任职。群众参与,就是增强定岗工作的透明度,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公平公正,采取不同方式让群众参与和监督定岗工作。综合考评,就是在配备各级税务机关人员时,公布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采取一定方式产生预选对象,人事部门进行综考察,产生拟定岗人选。组织决定,就是对拟定岗人员,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用程序,由各级税务机关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依照现有规定任命。
三、分类结构
各级国家税务局要根据“三定”规定,科学设置岗位,统一职务名称,规范岗位职责,并按照职务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选配留岗人员。在职务结构调整中,要合理地确定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比例。要做到职位名称规范,职务层次清楚,职位职责明确,职位结构合理。
各级税务局机关领导职务名称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局系统
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国税发[1996]66号)设置,职务名称要与职务级别相一致。
四、定岗人员条件
要严格按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确定,同时注意以下条件:
(一)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符合干部队伍结构,包括职务层次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的要求。
(三)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文化专业知识、理论政策水平、组织协调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必要的工作经历。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廉政勤政,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五)必须在近3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
(七)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步骤和方法
(一)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内容,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职位,明确职责任务及任职资格条件。
(二)制定各级税务机关定编定岗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依次确定各级机关内设职能机构的领导职务定岗人选。担任领导职务的拟定岗人选,原则上在机关内部现有同级职务人员中产生。领导职务定岗人员的确定,一般应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领导职数的确定要严格按照“编制3人以下定一职,4~7人定一正一副,8人以上定一正二副”的规定核定,特殊情况的报上级局党组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