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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2003年抽查检验商品目录的通知[失效]

  2.抽取样品的数量:(附表略)
  3.抽样人员抽样后,与厂方代表一起在抽样记录单上登记样品的型号、批号、数量、规格、商标、包装与储存情况等,对样品包装并加封。
  4.在样品有封印的情况下,由抽样人员将样品及抽样记录单寄送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在认定样品封印完好、包装无损、抽样记录单填写无误后,作验收记录。
  六、判定标准和原则
  检测项目、方法和判定准则执行GB8368—1998《一次性使用输液器》、GB8369—1998《一次性使用输血器》、YY0028—90《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GB15810—2000《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GB15811—2000《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外》标准。由检测单位对检测情况进行判定并出具《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检测报告》。
  七、样品的处理:按检测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汇总
  由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指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各所在地检验检疫局对送样检测情况、结果进行汇总分析,于2003年11月前交检验监管司(同时提交电子版本),由工作小组对抽查结果作最后汇总分析。
  九、参加单位
  具有出口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检验检疫局。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通知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被抽查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我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的《200×年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计划》的要求,将对你企业销售/生产/储存的进/出口商品进行监督抽查,特此通知。


                        检验检疫机构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不合格通知单


  编号:
  被抽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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