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参赛作者须对作品的真实性、社会影响及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负责。凡获奖作品,如发现有严重失实或属剽窃情况,评选办公室报请评选委员会批准后,将公开宣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同时追回奖牌、证书和奖金。
四、参评程序
1.第七届“杜邦杯”环境好新闻(文字类)实行初评、终评两级评选制。
2.所有报送作品均须由作者所在单位填写推荐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新闻单位将作品报送属地省环保局(厅),个人参评作品数量不超过3篇。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负责初评工作,中央各新闻单位可直接报送评选办公室。报送作品截止日期为2004年7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5.参评稿件须是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参评作品和推荐表要求一式6套(每套由一份作品稿件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并装订在一起),须附Word格式打印文稿软盘一张。
6.第七届“杜邦杯”环境好新闻评选委员会(文字类)负责终评。
附2:
第七届“杜邦杯”环境好新闻(广播电视类)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2003年6月30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在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地、市以上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发表的环境报道,包括消息(含文字报道、录音新闻等)、评论(含文字评论、录音评论、口播和声像评论、述评性节目等)、新闻专题节目(含新闻调查、专栏报道等)、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新闻现场直播等。
二、评选条件
1.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报道生动,时效性强,社会效果好。
2.时间要求:广播、电视消息在4分钟以内;广播、电视评论(含述评性节目)在15分钟以内;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节目在30分钟以内;重视现场短新闻,对于特别优秀的作品,可适当放宽。
3.参评作者署名人数以播出时的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随意变更。
三、奖惩办法
1.第七届“杜邦杯”环境好新闻(广播电视类)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8个,每件作品奖金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10个,每件作品奖金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12个,每件作品奖金人民币1,000元。
2.向获奖者颁发奖牌、证书及获奖作品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