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
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城市节水和海水(苦咸水)利用产业发展,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实施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不足的国家,同时存在着用水效率不高等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缺水问题尤为突出,缺水范围不断扩大,缺水程度日趋严重。全国600多个城市中,400多个供水不足,其中110个严重缺水。全国城市正常年份缺水60亿立方米,日缺水量达1600万立方米。沿海城市和地区人均水资源量大部分低于500立方米,处于严重缺水境况。
对于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给予了高度关注,在倡导节水,实施蓄水、跨流域调水等措施的同时,大力推行城市生活和工业节水技术示范、促进节水产品产业化、加速海水利用技术产业化已成为水资源开源节流、解决城市缺水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技术已经具有一定的基础,在技术可行性和经济适用性方面,具备了产业化发展条件,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认识不足、规模不大、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产业化技术和政策引导,积极推动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产业的发展。
开展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高技术产业化工作,对于实现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使用、有效保护与安全供给,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可望形成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一、工作思路与原则
通过实施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大力推广新型城市节水技术和海水利用技术,按照高起点、重示范、上水平的要求,坚持自主创新为主、引进消化吸收为辅的原则,建设一批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通过产业化示范,掌握先进生产工艺、突破关键装备制造技术,促进规模产业和大型企业的形成与发展,提升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缩短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为参与国际竞争奠定坚实基础。在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中,注重机制创新与政策配套,推动我国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技术与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的有机结合,形成有利于我国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长远发展的创新机制,促进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形成和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