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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发布交通部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3、关于“燃油附加费”形式的填报说明
  全国只有海南省以该方式征收车辆通行费,填报原则基本与“年票制”的填报原则相同(投资、贷款填入某一条公路,备注中进行简单说明),只是需将燃油附加费用于还贷部分填入某一条公路,并在备注中说明。这样,海南省收费公路基本情况能够完全反映在收费公路统计表中。
  二、收费公路基本情况汇总表(交公路33表)
  (一)报表目的:反映本行政区域内本年度的收费公路汇总的基本情况,同时验证收费公路明细表(交公路32表)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填报。
  (二)统计范围:本行政区内无论以何种方式建成的收费公路(含桥梁和隧道,以及“统贷统还”、“年票制”、“燃油附加费”等情况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均应纳入统计范围。但是,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不负责行业管理的收费站除外,如:水利部门、城建部门等管理的收费站。
  (三)填报说明:
  1、本表为交公路32表的汇总,汇总数应与明细的合计数相对应。
  2、桥梁、隧道的收费里程是交公路32表中收费桥隧及引线(与桥隧一并审批)的里程合计数。
  3、收费高速公路总里程应与本年度本省高速公路总里程相等。
  4、还贷余额应反映本行政区内所有含国有资产的收费公路的还贷余额,如收费还贷公路、国有资产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经营的收费经营公路的还贷余额。
  三、收费公路收费标准情况统计表(交公路34表)
  (一)报表目的:反映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情况。
  (二)统计范围:本行政区内无论何种方式建成的收费公路(含桥梁和隧道,以及“统贷统还”、“年票制”等情况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收费公路,但不含“燃油附加费”形式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均应纳入统计范围。但是,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不负责行业管理的收费站除外,如:水利部门、城建部门等管理的收费站。
  (三)填报说明:
  1、原则上应按照收费标准的批准文件填报。如果本辖区某一技术等级的收费标准折算成“元/公里”后均相同,或部分公路的收费标准相同,可以分车型按技术等级填报。
  2、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必须折算成“元/公里”,匝道收费站收费标准可以不填。
  3、实施某标准的收费站填报方法为:该收费站所在的路线编号/该收费站在该公路上的序号(交公路32表的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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