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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关于发布“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粮食丰产科技工程”(产后领域)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年龄应在55岁以下(含55岁),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从事有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一线工作4年以上;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固定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用于所申请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50%;
  (三)行政管理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已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但未按期完成任务、未验收、完成质量不好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该项目课题负责人申请本项目的课题;
  (四)研究开发方向与所申请的课题关联性须较强,承担国家科技项目具有较好业绩,对国内外有关最新科技动态有较全面的了解,已完成相应课题的前期科研工作,前期科技成果可靠,具有创新性。
  (五)课题申请人只能申请主持本项目一项课题,若再承担本项目其它课题,只能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课题。
  三、申报程序
  课题申请单位需经单位所在地或课题示范点所在省级粮食局(或中储粮总公司)上报推荐公函后,报送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
  四、科技课题经费
  本项目国家科技拨款的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技术依托单位的攻关研究开发与集成示范;根据不同课题,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相应的自筹资金;具有示范点内容的所在省区市政府、有关部门等单位提供课题配套资金的将优先支持,申报单位对课题经费需按“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管理,单独核算。
  五、申报要求
  (一)鼓励具有实力的科研院所、院校、科技型企业以“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申报课题(联合申报原则上不超过5家法人单位,其中科研单位不超过2-3个,企业不超过1-2家;联合申报的单位须共同签订申报协议,并确保配套资金到位,明确相应知识产权的分享比例)。各申报单位的资信情况必须良好。
  (二)申请单位既可对本项目第十七、第十八、第十九课题的整体内容进行申报,也可对课题的专题内容进行申报。以科技型企业为主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自我研发能力和科技人才;集成示范的课题,科研单位联合科技型企业申报的,将优先考虑。
  (三)申请的课题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开发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操作性强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明确、可考核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
  (四)超出课题申报指南范围的课题申报将不予受理。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课题申请书封面格式及编写提纲(附件2)将在我局网站(http://www.chinagrain.gov.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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